住房保障半年盘点-中央政策给力 地方不遗余力【第二期】

    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改善民生之必需,也是今年贯彻中央稳中求进要求的重要举措。自今年年初中央明确“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工作任务以来,各地及时把今年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同时,抓紧落实资金和土地,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准入协调机制,确保保障房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截至 6月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 470万套,开工率为63%,基本建成 260万套,完成投资 5070亿元。

    积极落实支持政策 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年初,中央明确加大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向地方下达了 1543亿元的补助资金,并于近期再次追加 65亿元用以支持各地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仅此一项,较 2011年就超出了 78亿元。

 

    同时,国家各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政策指标。对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城市,国土资源部直接审定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指标。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及时对垦区危房改造和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了安排。人民银行、银监会及时部署商业银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贷支持力度。税务总局督促各地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铁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研究落实铁路棚户区改造工作,今年将 3.4万户铁路棚户区居民住房纳入了改造计划。

    在积极落实资金、用地等相关政策指标的同时,中央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质量管理进行督察。近期,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 2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从机关各司局抽调干部,派驻各省(区、市)巡查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各地对工程质量和分配工作都比较重视,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总体可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监管制度初步建立。

    着力提高建设水准 确保分配公正公平

    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老百姓来说,最为关注的便是建设水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在这方面,各地均开展了大量工作,以求住房保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民众。

    在质量监管方面,江西省实行 3个“百分之百”质量监管措施——新建项目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百分之百推行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同时,江西省还坚持“省每半年、市每季度、县每月”开展拉网式质量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 604份。在陕西省,所有保障房小区都设置了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志,所有楼栋安装了永久性工程标识牌,接受全社会监督;保障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小区逐渐成为区域内最漂亮住宅小区,成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新亮点。

    在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方面,黑龙江省在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等环节上规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和网上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各方面监督;各地普遍制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租配售办法,采取“公开摇号、评分排序”等方式分配房源,将保障房建设任务、开工竣工、分配政策、房源位置、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为了让住进保障房小区的居民生活便利,各地还着力提升保障房的建设品质,并完善周边配套设施。上海市着力强调各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和提高公交运营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尽量满足居民衣食住行和就学、就医、购物等需求,并对在建项目外围市政配套安排 77亿元市级建设财政补贴,努力推进配套项目与住宅建设同步。四川省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和室内布局,绿化、美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提升住区品质,坚持做到住房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同时,在全省开展了专项清查活动,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项目逐一进行督察督办,并要求限期完成。

    分配公平建设透明 力保目标顺利达成

    为了确保实现今年保障性住房开工 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 500万套以上的目标,确保明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能够有条不紊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近期向各地提出了 7点要求。一是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实现今年开竣工目标;二是完善配套设施,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和退出有序;四是全面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五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六是做好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七是提前筹划明年工作。

    在确保分配公平和信息公开这两个与民众联系紧密的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近期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之前发布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推进过程公开,健全退出机制。坚决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售等行为。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地在去年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公开列入开工计划的建设项目清单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在“十二五”期间能够有条不紊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敦促各地区着手准备 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并要求计划项目尽早预选地块,开展立项、规划工作,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提前开始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力争计划下达后能马上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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